为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为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提供快捷的服务,推进营商环境的建设。值此元旦、春节期间,对涉本院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发出如下公告:
敦促本院执行过程中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在元旦、春节期间主动履行全部的义务。本院对在元旦、春节双节假期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及时解除已采取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执行惩戒措施,减少对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影响。相关义务人(被执行人)可在履行义务之后,于双节期间与我院联系。我院将在双节休息期间,安排法官接听电话,并快捷解除相关强制措施,为当事人服务,并推进武汉市良好营商环境建设服务。
联系电话:027-84586500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