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我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首例“车辆套路贷”案件。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社区群众、媒体记者及被告人家属等百余人旁听。
2016年4月,被告人彭某伙同周某等人注册成立了武汉鸿腾天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彭某还吸收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纠集“地下出警队”。2016年至2017年间,彭某等人形成了以鸿腾公司为载体的组织体系,通过业务部、财务部、贷后部、风控部的分工,实现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构造。该组织以无抵押车贷为幌子,通过“套路贷”大肆攫取高额非法利益。该组织在武昌区汉街一带车辆抵押借款行业称霸一方,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对人民群众、同行形成行业非法控制,给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
该案于2018年12月19日在我院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先后召开庭前会议二次。2019年5月15日,我院适用普通程序对该案进行了长达十余个小时的公开开庭审理。根据该案1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我院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彭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罪名定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团伙成员也分别以各自所犯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五年不等。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审理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区委高度重视案件办理,于今年5月召开全区扫黑除恶重点工作(案件)调研督导暨扫黑除恶推进会,区委书记马泽江,区委副书记、区长徐丽,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范礼奎等领导亲自督导该案办理工作。为保障公开宣判活动顺利进行,市法院从市院法警支队及其他基层法院法警大队调派40余名法警、区委政法委协调1名医务人员,全力支持我院此次公开宣判活动。
此案的公开宣判,进一步彰显了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使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受到法律严惩,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